實驗室廢液處理中幾點不可以操作的事
更新時間:2021-11-08 點擊次數:1158
肆意進行
實驗室廢液處理,會讓環境形式變得十分嚴峻,會導致地下水、地表水和土壤收到污染。實驗室廢液處理的原理是將高濃度的廢酸堿液經中和后排放至中性。高濃度有機溶劑中含有少量被測物質和其他試劑應回收利用。用于回收的高濃度廢水應集中存放回收,低濃度廢水處理后排放,根據廢水性質確定貯存容器和貯存條件。不同的廢水一般不允許混合,避免光照,遠離熱源,以避免不良的化學反應。廢水儲存容器必須貼上標簽,注明類型、儲存時間等。
下面所列的廢液不能互相混合
1、過氧化物與有機物;
2、硫化物、次氯酸鹽與酸;
3、鹽酸、氫氟酸等揮發性酸與不揮發性酸;
4、濃硫酸、磺酸、羥基酸、聚磷酸等酸類與其它的酸;
5、銨鹽、揮發性胺與堿。
關于廢液儲存的注意事項
1、要選擇沒有破損及不會被廢液腐蝕的容器進行收集。將所收集的廢液的成份及含量,貼上明顯的標簽,并置于安全的地點保存。特別是毒性大的廢液,尤要十分注意。
2、對硫醇、胺等會發出臭味的廢液和會發生氰、磷化氫等有毒氣體的廢液,以及易燃性大的二硫化碳、之類廢液,要把它加以適當的處理,防止泄漏,并應盡快進行處理。
3、含有過氧化物、之類爆炸性物質的廢液,要謹慎地操作,并應盡快處理。
4、含有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,用另外的方法收集,并必須嚴格按照有關的規定,嚴防泄漏,謹慎地進行處理。